近日,認監委發布公告,公布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新版規則自2023年8月1日起實施。詳情如下:
國家認監委關于發布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的公告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18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部分電子電器產品不再實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2年第34號)、《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鋰離子電池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0號)對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強制性產品認證范圍的調整優化結果,國家認監委制定了《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見附件,以下稱新版規則)。現將有關要求公告如下: 一、新版規則自2023年8月1日起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音視頻設備》(CNCA-C08-01:2014)、《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信息技術設備》(CNCA-C09-01:2014)、《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信終端設備》(CNCA-C16-01:2014)同時廢止。 二、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當依據新版規則和強制性產品認證通用實施規則要求,制定對應的認證實施細則,向國家認監委備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規則實施認證并頒發認證證書。 三、此前已經頒發的有效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可繼續使用,認證證書轉換工作采取到期換證、產品變更、標準換版等自然過渡的方式完成。 附件: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 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CNCA-C09-01:2023) 國家認監委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