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標準化工作對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具有重要意義。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精神以及《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有關要求,近日,市場監管總局修訂出臺了《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將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聚焦政府職能轉變,著力激發企業主體創新活力,規范企業標準化工作,引領企業標準化水平提升。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和亮點包括:一是調整企業標準管理模式。根據《標準化法》和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的新要求,對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進行細化,強化企業主體地位、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政府標準化工作職能重心從標準管理轉為服務企業標準化工作,將規章名稱由“企業標準化管理辦法”調整為“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二是構建企業標準政策體系。首次明確企業標準公開的功能指標和性能指標項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薦性標準的,應當在自我聲明公開時進行明示,進一步加強企業產品和服務質量標準信息披露,提升市場透明度。同時,建立標準創新型企業制度、標準融資增信制度、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開展對標達標活動和企業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等,多層次、多角度引導和激勵企業提升標準化工作水平。三是完善產品包裝標準的明示要求。首次明確要求公開限制過度包裝商品的包裝標準,明確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公開其產品包裝物所采用的包裝標準,為強化社會監督,制止商品過度包裝提供法治保障。四是強化企業標準事中事后監管。建立“雙隨機、一公開”的企業標準監管制度,有針對性地明確各類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確保《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各項規定落地見效。
市場監管總局將以《企業標準化促進辦法》出臺為契機,加大宣傳力度,建立完善企業標準化工作制度體系,進一步夯實工作基礎,提升企業標準化工作效能,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企業標準化工作,著力構建“市場驅動、政府引導、企業為主、社會參與、開放融合”的標準化工作格局,更好服務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