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大型游樂設施安全技術規程》TSG 71-2023(以下簡稱《規程》)。《規程》聚焦設備本質安全,整合現行的大型游樂設施相關制度規范文件,結合典型事故及故障案例分析,對大型游樂設施生產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使用、檢驗等提出針對性安全要求,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嚴格安全把關。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大型游樂設施安全技術規程》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市場監管總局制定了《大型游樂設施安全技術規程》(TSG 71—2023,以下稱本規程),現予批準發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做好實施過渡 (一)本規程自施行之日起,過渡期為1年。過渡期內,對于設計文件鑒定和型式試驗,檢驗機構應按照本規程進行;對于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制造單位和運營使用單位應按照本規程重新明確大型游樂設施級別并申請相應檢驗,可以選擇本規程或者原有的《游樂設施監督檢驗規程(試行)》(國質檢鍋〔2002〕124號)進行檢驗;原設計文件鑒定和型式試驗報告繼續有效。 (二)過渡期滿后,大型游樂設施生產、使用、檢驗、檢測和監督管理應依據本規程進行,原設計文件鑒定和型式試驗報告需補發證書后方可繼續使用。本規程發布之日前已安裝并經檢驗合格的在用系留式觀光氣球,在其設計使用期限內,本規程8.7.1(1)可不作要求。 二、做好證書補發 設計文件鑒定、型式試驗機構和相關生產單位要及時對接,協商原設計文件鑒定、型式試驗報告的證書補發工作,按照方便快捷的原則,簡化程序,保證平穩過渡。對設計文件鑒定、型式試驗的項目,應對照本規程進行核查,與本規程存在差異需補充鑒定和補充試驗的,進行差異項目的補充鑒定和補充試驗并出具補充報告和證書;不需要補充設計文件鑒定、型式試驗的,審查資料后直接出具證書。 三、強化“懸崖秋千”監管 “懸崖秋千”納入特種設備中的大型游樂設施實施監管,歸為無動力游樂設施中的空中飛人系列。 (一)本規程發布之日起,“懸崖秋千”的生產單位應當取得大型游樂設施生產許可證,產品應當按本規程通過設計文件鑒定、型式試驗、監督檢驗,并按要求辦理使用登記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本規程發布之日前已安裝的在用設備,運營使用單位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制造單位協助整改,并向相應檢驗機構申請監督檢驗。 (三)過渡期滿后,未經檢驗合格并辦理使用登記的“懸崖秋千”設備不得使用。 特此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