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抓手是綠色生態抓環評
現在有一種誤解認為減少審批是弱化環評,其實環評被賦予的責任比任何時期都重,可以說環境管理所有列入法規的權利幾乎都融入環評,以便突出生態環保必須預防為主的總方針。逐漸為全社會熟知的“三線一單”環評制度總體設計,依托的一是生態紅線,是中共中央賦予農業部、水利部、環保部獨有的權限;二是質量底線,是環保法和新的水污染防治法賦予的執法權力;三是資源利用上線,是發改委、國土部、水利部、住建部、農業部重大決策的輔助支持系統,在這三線要求都確保實施的要求下,任何一個新建設項目都不能侵占生態紅線,違反質量底線,跨越資源上線,并且把建設項目空間占位、排污總量、資源利用等量化指標用排污許可證固定下來,形成執法依據。這樣一個以環境質量為核心的預防體系將城市水資源與水環境保護與各部門的開發與資源利用管理相融合,是將世界各國資源、環境、生態管理體系優化組合的產物。更為重要的是,環評制度實施三線一單,還有開發區域負面清單制度,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預防體系,通過戰略環評、規劃環評、項目環評逐級完善流域內、區域內禁止開發、限制開發的各類項目清單,使預防體系具體到各控制單元和各類資源開發利用項目。對于城市水資源、水環境保護提供了最全面的預防手段。
重要的是,工程至上、理念守舊、頂層缺失的三個短板應盡快彌補,不存在學術上的分歧,也不存在決策難度,關鍵在于各級領導能從“大發展”、“唯GDP”的傳統思維中走出來,擺脫城市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領域中現有利益集團的約束,就可能盡快更新理念,舉起“大保護”、“青山綠水也是金山銀山”的大旗,使城市水資源和水環境保護領域在“三生融合”理念的指引下,實現科技創新和制度創新,迎來城市治水新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