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發布關于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08/09/16)強制性產品認證執行新版標準GB 4943.1-2022有關要求的通知,詳情如下:
關于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08/09/16)強制性產品認證執行新版標準GB 4943.1-2022有關要求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08/09/16)強制性產品認證依據的標準GB 4943.1-2022《音視頻、信息技術和通信技術設備 第1部分:安全要求》(以下稱“新版標準”),已于2022年7月19日發布,將于2023年8月1日起實施并替代GB 4943.1-2011和GB 8898-2011(以下稱“舊版標準”)。
為保證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有效實施,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英文縮寫CQC)依據《認監委關于明確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強制性認證依據標準換版有關工作要求的公告》(2022年第11號)和認監委TC03技術專家組《關于GB 4943.1-2022標準換版認證實施方案的技術決議》(見附件),現將執行新版標準的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企業可自愿選擇按照新版標準或舊版標準實施認證。自2023年8月1日起,應采用新版標準實施認證并出具新版標準認證證書,不再頒發舊版標準認證證書。
二、對于已按舊版標準獲證的產品,舊版標準認證證書持有人應及時向我機構提交轉換新版標準認證證書的申請,并于標準實施日期后、 第一次跟蹤檢查結束前,依據TC03相關決議完成按新版標準的產品確認和證書換發工作。所有舊版標準認證證書轉換工作最遲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將暫停舊版標準認證證書;2024年10月31日仍未完成轉換的認證證書,我中心將撤銷舊版標準認證證書。同時,我中心將按照市場監管總局(認監委)的有關要求,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合理開展認證工作并維持證書,積極支持企業復工復產。
三、對于2023年8月1日前已經出廠、投放市場并且不再生產的獲證產品,無需進行證書轉換。
四、本通知中對電子產品及安全附件(08/09/16)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執行新版標準的要求,并不免除相關產品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的責任。
五、各相關指定實驗室應盡快向我中心報備所具備新版標準檢測能力的情況,并應及時將通過新版標準實驗室資質認定和認可的情況備案。
六、即日起,我中心產品認證一部開始受理新版標準的認證申請,企業可通過中國質量認證中心官網(www.cqc.com.cn)提交認證申請,具體事宜請與相關認證工程師聯系。聯系方式如下:
認證申請咨詢:
夏 晶 010-83886091
白仰洲 010-83886351
濤 克 010-83886674
張 曄 010-83886492
董方達 010-83886951
吳納新 010-83886949
楊曉潔 010-83886491
李 格 010-83886264
許 登 010-83886381
標準技術咨詢:
袁 森 010-83886944
劉海婷 010-83886587
韓寶媛 010-83886281
張 毅 010-83886589
李 丹 010-83886542
附件:關于GB 4943.1-2022標準換版認證實施方案的技術決議